2009年12月16日星期三

所有电话及宽带配套最高合约期不能超过24个月 可提前终止合约

新加坡资讯通信发展管理局昨天宣布从明年3月1日起,所有电信服务供应商的固网电话、流动电话及宽带网络配套最高合约期不能超过24个月,用户如果提前终止合约,也不再需要缴付全额提前终止合约费。

比如说最近刚购买新iPhone的用户,如果想在24个月的合约期未满前更换电信供应商,就必须支付800多元的提前终止费。在明年3月1日之后,如果这名用户在签订合约12个月后要终止合约,可能只需支付400多元的终止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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